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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楼  发表于: 2024-01-01 16:59

警方通报!案涉百位当红明星

  随着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迅猛发展,黑客攻击破坏、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发案更为频繁。近日,浙江杭州公安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多起案件破获情况。
  如今,明星和网红的隐私信息俨然成为“热门商品”,并形成一条产业链。一些卖家会明码标价出售明星的航班信息,甚至他们的住址、身份证号码、微信号等私人信息。近日,杭州富阳区公安分局网警大队就侦破了一起黑客性质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黑客姓韦,19岁,半年时间已经获利50多万元,网警在现场就获取了8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2023年11月7日,富阳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境外社交平台上建立了一个“个人信息库”机器人,大肆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而嫌疑人就是韦某。
  网警调查后发现,韦某高中辍学后继续自学计算机,半年前他在境外社交平台上看到一条“个人信息库”寻找合作的消息,想着这不仅能看到别人的个人信息,还能转手赚钱,就联系上了对方。
  很快上家提供源代码接口,韦某又自制了能够自动进行收费交易的“机器人”,可以大量转发到各类社交群,特别是明星的粉丝群。
  富阳区公安分局网警大队民警杨名介绍,“信息库中包含了大量明星、网红的数据,当红的明星有一百位左右,相当于现在很火的人工智能,你只要输入名字,就会自动返回关联的数据。你输入的信息越多,提供的信息就越精准。查询公民个人信息是需要购买会员的,十天100元,一个月330元,永久的权限是1600元,这些个人信息存在被二次贩卖的情况。”
  随着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交易的成功实现,韦某觉得风险很大。于是他又招揽了两名交易代收人员,并通过虚拟币转换获利,但最终在11月底,富阳网警赶赴广西,将主犯韦某在内的三名嫌疑人抓获,目前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9年1月起,被告人陈某等人利用铁路车站客运员的职务便利,查询销售“明星”的乘车时间、车次、座位等个人信息,陈某共计获利约19万元。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陈某等人三年八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案件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陈某等人均提起上诉,最终被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钟绮文介绍,如果公民非法出售、提供或获取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以及行踪轨迹信息,50条以上就已经构成犯罪。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违法所得达到5000元以上追究刑事责任,达到5000元的10倍,即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如果是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特殊从业人员,违法所得的数额是折半计算的,一半以上就达到从重标准了。”
  法官介绍,在相关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交通、快递、住宿、中介等服务行业是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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