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推送至APP |
级别: 总版主
UID: 2
精华: 1
发帖: 12967
威望: 12978 点
铜币: 1126817 枚
贡献值: 0 点
注册时间: 2022-03-21
最后登录: 2024-02-18
0楼  发表于: 2022-06-20 19:14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印发《关于核定“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科普影视作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6号)和《财政部中央宣传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广电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7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核定“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科普影视作品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科技厅反映。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6号)和《财政部中央宣传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广电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7号)有关要求,支持科普事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科普影视作品核定及相关管理工作,适用于本办法。
  第五条进口科普影视作品核定采取全年受理的方式。经核定的本省享受科普事业进口税收政策单位,可以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第六条省科技厅收到申报材料后,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对其进行审核,并通知进口单位补正材料(如需要)。对于无需补正申报材料的进口单位,省科技厅按程序进行审核,作出决定;对于需补正申报材料的进口单位,省科技厅予应在材料补正齐全后进行审核,作出决定。核定结果由省科技厅函告进口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抄送省委宣传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广电局,报送科技部,并通知相关进口单位。
  第七条对经核定的进口科普影视作品拷贝、工作带、硬盘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时,申请单位应持进口科普影视作品核定文件及海关要求的申报材料,向有管辖权的属地海关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
  第九条申请单位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核定的,由省科技厅查实后函告所在地直属海关,抄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报送科技部。申请单位为省属单位的应函告其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其他单位应函告其所在地级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门。自函告之日起停止享受政策。
  相关链接:《关于核定“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名单的实施办法》《关于核定“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科普影视作品的实施办法》解读
☛ 1024社區区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电影2090 » 娱乐动态